童軍

如不能顯示,請更新您的瀏覽器版本!

童軍教育的目的

(一)發揚博愛精神,通過實踐童軍誓詞、規律、銘言,建立自信,修己立人,改變氣質,養成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五育兼備的良好公民。

(二)藉著童軍教育,使青少年得以充實知識,學以致用,發展才能,服務社會。

(三)運用童軍教育的方法,綜合各種知識技能,並能勵行實踐,造福人群。

童軍教育推行的方法

在成年人領導下,以童軍規律與誓詞為本,給予歡愉富吸引力而有價值之有進度性訓練,並在團內實行小隊制度,以達成童軍教育的目的。

童軍教育的特徵

(一)童軍教育是以活動為主的生活教育,講解只佔極少部份,從活動中學習可以有效地培育童軍生活的能力與情操,養成良好的行為和習慣。

(二)童軍教育的教學方法具有特殊意義,不論露營、集會、遊戲、服務,訓練等各種活動,均是以達成童軍教育目的為原則的過程。

(三)童軍教育的特點是在教學過程中,採用一種把各種技能知識綜合組織的方法,使青少年能達致認知、情意、技能三大領域中互相貫通的教育效果。

(四)童軍教育是以童軍活動為中心,引起學習動機,刺激學習行為,好能使青少年從經驗中學習,從而獲得效果,領袖只是負責引導童軍學習,而非代替他們思考。

(五)藉實踐誓詞、規律、銘言進行道德教育,以培育青少年成為良好公民為目標。

年齡規限

童軍支部的年齡規限是由已屆十一歲半至十六歲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