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資童軍
深資童軍團組織
深資童軍團內有下列單位:
- 深資童軍團團長 —— 一名
- 深資童軍團副團長 —— 一至二名
- 深資童軍團教練員 —— 一名或以上
- 深資童軍團執行委員會主席 —— 一名
- 深資童軍團執行委員會副主席 —— 每小隊各一名(人數則視乎小隊多少而定)
- 深資童軍團執行委員會委員 —— 最多三十六名(當中包括深資童軍團執行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)
深資童軍團推行方式
深資童軍團採用自務自治的團執行委員會制度,該執行委員會包括有主席及其他委員人選,均由所有團員先行決定,並負責團內的架構、組織、活動及行政等事宜,所有深資童軍團領袖皆為委員會的當然顧問。
自務自治的特色
深資童軍支部強調青年人的自主管理能力,通過執行委員會制度培養領導才能和責任感。這種制度讓深資童軍在成年領袖的指導下,學習如何組織活動、管理團務,為將來成為成年領袖做好準備。
年齡規限
深資童軍支部的年齡規限是由已屆十五歲半至二十一歲止,並穿著總會指定的制服。
教育目標
深資童軍教育旨在培養青年人的領導能力、社會責任感和服務精神,通過各種挑戰性活動和社會服務,幫助他們建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,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公民。
